清朝体制内,户部侍郎能直接提拔为户部尚书吗?我们分为两部分来介绍。
首先来看户部。户部是京城六部之一,职能主管财政、民政职务。在民政方面,其管辖范围非常宽广,田土侵占、户口漏报瞒报、婚姻等都归户部管辖。
并且在明代基础上,户部增置了江南司,按照布政司辖区,分设主管司,属于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。
户部尚书是户部一把手,相当于财政部长,官居从一品,而户部侍郎正是他的【趣探网】
副手,正二品。户部设满汉尚书一名,侍郎各两名。接下来我
们介绍清朝的 官员考核、提拔制度。对于户部侍郎这样的 京城文官,考核形态有常规的考课和皇恩提拔,第二种比较特殊,我们主要讲第一类。清朝官员的
考课表格最终汇总到吏部考功司或兵部,考课主要可以分为三种:平时考课、年终考课以及三年考课,平时考课以及每年的 年终考课累计成完整的 三年考核成绩。我
们可以想到,累积了 各种大小考核的 三年大考核对于 一个官员的前途是 最重要的。而三年大考核的 类型一般按照京城官员和 地方官员划分,京城官员三年一次的大考核叫做“京察”,主要由六部尚书各自负责各自手下官员的 评判。地方官员三年的
大考核叫做“大计”,主要由总督、巡抚、将军等 负责。三品以上的 官员一般自行陈说考核内容,由皇帝本人或者大臣敲定考核结果。 这次三年大考核对于官员以后的发展非常重要。户部官员就要按规定参加“京察”。文官的京察非常严格,按照“四格八法”来进行,四格是
官员考课的内容,包括:守、才、年、政。 即道德操守,才能学识,做官年龄,政绩能力。八法是考察官吏的
八类标准,包括:贪、酷、不谨、浮躁、疲软、才力不及、年老、有 疾。也就是 贪污腐败、滥用酷刑、言行不谨、行为浮躁、懒政怠政、德不配位、年龄太大、身患恶疾。有
清一代对考核标准的 执行非常严格,像户部侍郎这一类的 京官需要交给吏科、吏部、河南道御史、都察院一同考察。吏部考功司把考核结果汇总,可以初步确定是
对官员进行议叙,还是 进行处分。议叙即给官员记功劳,功劳累积后,最终考核完成后的结果大致可分为非常优秀、优秀、中等、一般、劣等这几类。其中“卓异”是最高等级的
考核结果,即特别优秀,得到这样的 结果,可以被吏部评价为“称职”,有资格被引荐给皇上,获得加封一级的赏赐。这个结果很难得,是
有 名额和比例限制的,在 考课官员中所 占比重,中央一般限制在八分之一到七分之一之间。地方上由于 位高权重的 官职更少,因此可以获得“卓异”的 也更少,通常则按照三十分之一到十五分之一的区间进行控制。处分即对官员处罚,由轻到重分为五个层次,第一级,罚俸禄,少则一月多则两年;第二级,降官职。比如言行浮躁、行为不端,可以直接降级。
第三级,免职贬为庶民一般,懒政怠政、不思进取的疲软官员,立刻革职处理。如果官员年老体弱、患有
恶疾,根本不足以承担职责,却还要待着不走,那么京察可以直接勒令退休。第四级,革职留任,免除职务,但是承担原来的责任,表现好可以恢复原职;第五级,犯罪接受法律制裁。
如果官员贪腐,负责考核的官员可以直接把他
们革职,还很有可能接受法律的制裁,据统计,清朝一、二品官员贪腐案件共计108件,其中被判刑的 有 一、二品官员有 157人,死刑68人,死缓47人,处分42人。除了
细密的 考核制度,清朝其实还规定了 官员优先升任次序。就拿我 们说的 户部尚书为例,有 资格升任从一品尚书、左都御史的官员,其优先次序为:侍郎为第一顺序,内阁学士、左副都御史、通政使、大理寺卿、詹事其次。也
就是 说,清朝体制内的 户部侍郎是 可以直接升任户部尚书的 ,并且位于较为优先的 次序,所 以清朝这种例子不少,比如乾隆的 小舅子富察·傅恒,还有大贪官和 珅等,都按照这个路线升过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