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“周公之礼”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知道这个说法,但是好像也不太知道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了,其实真正的意思非常的有趣了,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竟然有点让人脸红了,那么“周公之礼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下面就着这个问题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吧,感兴趣的网友也一定别错过了!
周公之礼什么意思呢?其实就是古代人对“夫妻同房”之事的一种委婉的说法了,那么这个有什么来历和讲究呢?
周公之礼的意义
相传西周初年男女皆纵欲,但是周公发现这样不行,于
是 规定:男女在 结婚前不能随便发生关系,除非到了结婚当天才行。后来人们管这个叫“周公之礼”。行周公之礼,敦睦夫妇之伦
就其组成部分言,主要包括假定、处理两个部分,而很少明确规定制裁(现代法理学用语)。这说明西周的“刑”与“礼”是分离的
。“刑”、“礼”之辩,很早就成为法律史研究的 重要课题。据我认为,二者 不是 同一概念,但二者 也 不是 对立概念。如果说法应该由假定、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的
话,那么,春秋以前,中国历史上的礼、刑实是 一致的,二者是 逻辑关系、因果关系、先后关系,是 同一范畴的两个组成部分(和 刑相平列的 还有“兵”)。刑、礼分离的法律特征,在 西周史籍中表现特别明显。《周礼》、《仪礼》是【趣探网】
有关假定、处理的 专门规范,一般不涉及制裁。而另外,西周的《刑书》(即《九刑》)(已失传,可从《吕刑》中见端倪),则专门规定了刑罚制度。刑、礼分离,是 周公“德治”、“礼制”政策的重要内涵。礼的
目的 在于“强化”和 “保护”,为此,防止犯罪,应是周公“礼制”的创新。一方面,他 以怀柔的强化性规范——“礼”掩盖着 残酷的 强制性规范——刑罚、兵伐;另一方面,他 利用人们普遍存在 的虚荣、自尊心理,根据宗法亲宗的宗法制度,强行划分了人的阶级等级,并引伸出了所谓“礼不下庶人,刑不上大夫”的 法律原则。即,礼是
对贵族阶级的抬高,而刑则是施于平民阶级的 耻辱。在法律的 意义上讲,礼是对“民彝”的 保护,而刑则是 对“非彝”的 耻辱。周公之礼根据其所
调整的 社会关系,是 有关人身行为、生活方式和政体、组织机构及其附属的实体规范,是治标而非治本的“法人则圣”的人身法法则。周公之礼的典故
西周初年,世风日下,民间婚俗混乱不堪。
为明德新民,周公亲自制定礼仪。周公从婚礼入手,对当时男女交接混乱的状况进行了
大幅度的 改革。他把男女从说亲到嫁娶成婚,分为了七个环节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、敦伦七个环节,并且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 细化,作了 具体细致的 规定,这些合称“婚义七礼”。这第七礼——敦伦,即敦睦夫妇之伦,含有
指导新婚夫 妇依礼行事的 用意。其仪男俯女仰,以合天覆地 载之理,于是阴阳和 谐,乾坤有 序,维纲常而多子孙。敦伦:交配的文雅代称。原为儒家用语,后为佛家借用。
儒家:《论语·八佾第三》:学儒必须敦伦尽分,始能希圣希贤。
佛家:求子三要◎◎第一保身节欲,以培先天、第二敦伦积德,以立福基。
第三胎幼善教,以克随流。周公介绍
周公,姬姓,名旦,是周文王姬昌第四子,周武王姬发的
弟弟,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,并制作礼乐。 因其采邑在 周,爵为上公,故称周公。周公是西周初期杰出的 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思想家、教育家,被尊为“元圣”和 儒学先驱。周公一生的功绩被《尚书·大传》概括为:“一年救乱,二年克殷,三年践奄,四年建侯卫,五年营成周,六年制礼乐,七年致政成王。”
周公摄政七年,提出了各方面的带根本性典章制度,完善了
宗法制度、分封制、嫡长子继承法和 井田制。周公七年归政成王,正式确立了 周王朝的嫡长子继承制,这些制度的 最大特色是 以宗法血缘为纽带,把家族和 国家融合在 一起,把治理和 伦理融合在 一起,这一制度的 形成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 极大的影响,为周族八百年的统治奠定了基础。贾谊评价周公:孔子之前,黄帝之后,于 中国有大关系者,周公一人而已。